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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律制度是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本文从我国精神卫生法律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方向入手,解析我国精神卫生法律制度。在现状上,我国已建立了以《精神卫生法》为龙头,地方性条例为辅助的精神卫生法律体系,对精神卫生制度的主要方面做了规定,有利于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但我国精神卫生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善,且存在一些缺陷。在心理治疗制度上,将心理治疗完全限定在医疗机构存在局限性;在非自愿治疗规定上,非自愿治疗但又需强制治疗患者的入院时间,即患者非自愿治疗好转后(即具有自知力),如何审查其住院性质等一些问题在法规中并没有明确涉及;在救济制度上,康复制度难以落实,例如精神障碍患者的行政鉴定和社区康复制度等涉及较少。为此,本文提出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法律制度的建议。例如,建立并完善地方性心理卫生条例,建立健全灾后卫生法律制度,建立并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机制等;加强对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监督和控制,包括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治疗前的全面评估和治疗的时间限制;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济制度,可以从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两方面进行。建立社区医疗和康复制度,例如,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建立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