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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在中国西北的敦煌、楼兰、尼雅、和田等地,20世纪60-70年代在新疆吐鲁番的阿斯塔纳等地发现了大量的古代文书,文书所涉及的年代自北朝至宋初,为学术界探究6-11世纪中国中古时期的政治、经济、宗教和法律制度提供了最新的资料,极大地开阔了学术研究视野。
首先,唐代法典残卷的发现为学术界系统研究律、令、格、式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可能。
其次,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发现对于研究中古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原始材料。
再次,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发现为研究中古时期的诉讼制度提供了大量的实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