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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于体育的需求增加,社会对于奥运会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其中对奥运会优秀运动员的奖励体现着我国对于优秀运动员的重视和认可,同时,奥运奖励制度是现今我国奥运争光计划激励机制的主要内容,奥运奖励制度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契合运动员的个人需求,满足国家竞技体育的发展需求,提高制度的影响力和约束力。本研究对我国现行奥运奖励制度进行总结及讨论,对我国奥运奖励制度合理发展提出建议。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法及逻辑分析法,通过网络数据库及图书馆搜寻与奥运奖励制度相关的期刊文献、硕士以上论文、相关政策条文及其他资料,对所掌握材料进行归纳、对比,推理得出结论。本研究对我国现行奥运奖励制度进行总结,我国现行奥运奖励制度的奖励评定对象主要为在奥运会上表现优异的专业运动员;奖励评定依据主要为运动员所取得的名次及成绩;奖励主体包括政府和社会两种,其中政府主要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社会主体包括企业、民间社团、个人等;奖励内容包括一次性现金奖励、住房、职称晋升、升学、体育运动奖章、荣誉称号等;奖励来源多种多样,最重要的来源可大致分为政府拨款、企业赞助及民间捐赠三种。通过对我国奥运奖励制度发展过程和现行奥运奖励制度特点的研究,认为我国现行奥运奖励制度较为符合我国发展的需要,但在迈入新时代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1)过分重视物质奖励,且多为一次性奖励,对专业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及发展保障力度较小;2)缺乏完整、长效的政策体系,对地方奖励的管理较为混乱,对来自社会的捐赠赞助约束力较小;3)奥运奖金倒挂现象严重,地方奖励高于国家奖励,"一奖多奖",且不同运动项目运动员所得到的最终奖励差别巨大。根据对我国现行奥运奖励制度不足之处的总结,对比其他国家进行奥运奖励的可取经验,对改进完善我国奥运奖励制度提出以下建议:1)重视精神奖励,在物质奖励方面可以借鉴韩国"少额一次性奖励、终身每月津贴、再创佳绩则增长每月津贴"的奥运奖励模式,达到长效激励;2)建立稳定的奥运奖励政策体系,设立固定的奥运基金,构建系统有效的奥运奖励组织框架,对奖项设置、奖金来源、惩罚措施等奥运奖励的规定更加细化,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对政府奖励过程、社会参与奖励过程进行监督,并起到反馈机制的作用,对奥运奖励过程产生长久的约束力;3)出台国家、地方奖励标准,将奖励标准及浮动范围公开化,控制地方奖励的差异,明确权责,平衡不同运动项目的奖励;4)扩大奖励来源,发挥市场机制,在国家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号召下,积极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并发挥体育彩票的作用;5)深入挖掘运动员的真正需求,不断完善运动员保障制度,以期在运动员退役之后仍能平稳进行社会生活,并对社会做出积极正面的影响。根据讨论可得出结论:我国现行的奥运奖励制度在建立过程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运动员的积极性,并促使运动员努力达到更好的运动水平。从奖励方式和内容上看,我国对于优秀运动员的奥运奖励总体上也是符合我国的发展规律的。但由于体育改革总体上滞后于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我国奥运奖励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我国现在的国情,一次性物质奖励丰厚却缺乏后续保障、奖励渠道混乱、缺乏规范约束等问题仍旧存在。在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基础上,应更进一步考虑运动员的真正需要,奥运奖励制度一方面是一个鼓舞运动员为国争光的激励制度,另一方面也应当是一个对于运动员的保障制度,应当继续探索,分析问题、借鉴经验并寻求对策,为完善奥运会奖励制度及其实施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满足国家竞技体育的发展需求,提高制度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不断改进完善我国奥运奖励制度,促使我国各运动项目均衡发展,巩固我国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