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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在行政诉讼中,基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牢固确立和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倍加推崇,人民法院行政裁判住住满足于形式化的合规性效力判断,而对原告诉讼请求则通常缺乏实质关注。在这种机械僵化的裁判生成模式中,司法的平等、回应、尊重等直观正义感消失殆尽,致使原告对裁判结果认同度大打折扣,直接制约着行政争议解决,侵蚀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