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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以西安市火车站北广场项目的城中村改造为例,通过分析政府、村民、村委会、居民等多方利益主体的决策行为,剖析其行为背后的内在规律。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假设,即集体行动中的所有利益主体都将采取最大化其自身利益的行动。其中,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需要确保城市更新项目的效率以取得更多政治效益,但在某些方面却损害了原住民的利益,有失公平,加上村委会作为政府与村民间的中间人角色产生的负外部性效应,导致村民在拆迁改造的集体行动中采取了非理性的行为。居民群体在寻求利益公平时形成了小规模利益集团来增强集体行动力,以维护自身利益。在未来的实践中,政府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系以约束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城市更新中公众参与途径,能够真正使拆迁改造工作代表利益主体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希望本文能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改进提供一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