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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制度是合理配置环境容量资源行之有效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排污许可制的建立也是保护环境,控制污染,实现面向环境质量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建立规范严格的企业执法体系的基础和关键。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主要是基于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度制定的,是排污者能够依法排污的法律凭证,同时也是环境保护部门对排污者进行监管的工具。排污许可制度的提出和其后法律层面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以及实施对加强我国环境保护以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显现出了许多制度构建上的不足。近年来,诸多学者将排污许可制度的构建研究方向锁定在"一证式"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构建上,这是一种制度的整合过程,将现有的"零散"的排污许可制度整合协调起来以利于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利于排污许可的综合管理等。然而排污许可制度整合的过程中同样要分类、分级的整合,总结起来即:排污许可制度构建的构建过程中既要有"整合"的大目标又要遵从"分类、分级"的整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