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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地街道设计导则的编制以及实施试点工作的开展,城市街道建设工作的风向开始由“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进行转变,街道设计导则中提出的人性化设计要素和各类设计引导策略补齐了当前道路设计规范和评价指标中人性化尺度重视不足的短板。但是由于导则的引导性较强,在落地的强制性层面较为欠缺,街道设计导则所强调的人性化措施和一体化设计的建设思路受到传统“以车为本”设计手法、评价标准、管理工作的惯性,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受到的阻力较大,可落地性较差。因此,针对街道设计导则中一些较为成熟的措施,有必要在控规层面、设计规范、交通影响评价标准中吸收和落实,同时推进规划师负责制,确保城市街道建设的延续性和一惯性,增强街道设计方案的落地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