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山区城市低丘缓坡土地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以宜宾市城市规划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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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山区城市由于平地较少,城市快速扩张对建设用地需求日渐增大,人地矛盾尤为突出,为科学、安全地利用丘陵山区城市储备丰富的低丘缓坡土地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应对丘陵山区城市低丘缓坡土地的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价。本文以成渝城市群南部丘陵区宜宾市城市规划区为例,根据研究区的地形地貌特征,提出了低丘缓坡土地定义。并在对研究区地质环境、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两方面的5个评价要素和18个评价因子的多层次工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评价指标的权重,采用评价单元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在arcgis10.0平台上,对宜宾市城市规划区低丘缓坡土地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研究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丰富,低丘缓坡土地共2106.38km~2,占全区面积的68.77%;低丘缓坡土地工程建设适宜性整体较好,其中适宜性较好区占全区低丘缓坡土地的42.21%,适宜性好区占18.73%,适宜性较差区占29.72%,适宜性差区占9.34%,适宜性好-较好的土地分布面积广,且成片分布规律好,开发潜力大,为城市建设区域的拓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研究成果在完善低丘缓坡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理论体系基础上可为区内低丘缓坡土地利用与规划、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优化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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