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我国湖南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为16.2%,与其他国家的报告相比,其发生率大约居中。本研究进一步了解暴力家庭的社会学特征,为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DV)的防制与干预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取随机抽样和正常对照的方法,在我们前期对将近10000户家庭流调所发现的1533户暴力家庭中随机抽取310户家庭作为研究家庭,以家庭结构相同为配对条件,从无暴力行为的家庭中选取310户作为对照家庭。采取入户半定式面谈方法,由研究家庭和对照家庭的户主填写家庭调查问卷。结果:①暴力家庭的年人均收入略低于非暴力家庭,但差异尚无显著性 (P>0.05),人均居住面积小于非暴力家庭,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暴力家庭中家庭成员对经济与居住状况的主观评价均低于非暴力家庭,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②暴力家庭的家长制与自由制家庭明显多于非暴力家庭,而民主制明显少于非暴力家庭,差异均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③暴力家庭中待业下岗、酗酒、赌博、精神病和病残成员均多于非暴力家庭,差异均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家庭成员中持可以使用家庭暴力解决家庭问题的态度者明显多于非暴力家庭,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④控制家庭结构、婚姻状况和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后,采用分层Logistic 回归分析,将是否为暴力家庭作为应变量,将单因素分析中有意义的上述变量作为自变量依次进入方程分析。结果显示,在的家庭一般状况中,家庭成员对经济的主观评价首先进入方程,显示有显著预测意义(P<0.01);第二步当家庭体制进入方程时,经济自评的回归系数有所下降但仍有显著性,此时家长制与自由制均有显著预测意义,而民主制没有意义,方程模型的意义具有非常显著性; 第三步当家庭特殊成员进入方程时,经济自评因子的贡献量已降至有显著意义趋势(P=0.057),家长制与自由制的贡献量下降不大,且仍具有显著预测意义(P<0.01),此时家庭特殊成员中只有下岗与赌博因子具有显著预测意义(P<0.01),方程模型的意义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说明经济自评因子的预测作用已被新进入的下岗与赌博因子所取代;第四步当对DV的态度进入方程时,显示该因子对方程的贡献量最大(P<0.01),且方程模型的意义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同时家长制与自由制的贡献量继续下降,但仍具有显著预测意义(P<0.01),而下岗与赌博的贡献量反而增加(P<0.01),说明下岗、赌博与DV态度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结论:暴力家庭中家庭成员对经济与居住状况的主观评价较低,有较多的待业下岗、酗酒、赌博、精神病和病残成员以及有持可以使用 DV解决家庭问题的态度者,同时暴力家庭中为家长制与自由制的家庭体制也明显多于非暴力家庭。家有待业下岗和赌博成员、家长制和自由制以及家庭成员对DV持肯定态度者为暴力家庭的预测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