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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味强调减刑假释是国家对罪犯的奖励,会导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严重不平衡,亦会使得法院审判沦为"橡皮图章"。反之,如果将减刑假释视为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同时理应获得的一种减免刑罚的权利,那就意味着必须对该项权利的保护作出相应的法律承诺,并耗费更多的司法资源。如何在国家权力、公民权利与审判效益之间求得合理的平衡,是减刑假释审判权运行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本文试图在国家权力、公民权利与审判效益共赢的基础上,探寻减刑假释审判权运行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