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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当下中国深入展开的司法改革需要在体制、制度、观念等方面作理论指引,而司法独立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能否确立完善的司法独立原则与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本文认为司法独立可以区分为三种形态或三个阶段,即法院独立、法庭独立和法官独立,后一种形态以前一种形态为基本前提。指出,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最高目标。因此,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遵循司法独立的阶段性,逐步推进,最终实现法官的个人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