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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2004年修宪,系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修宪内容反映了我国向宪政时代又跨了一大步。其中修宪中尤为显眼之处是在公民财产权规定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首次在我国宪法中明确确立"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并对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和私有财产进行了严格要求:一是国家必须基于维护公共利益所需;二是必须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这两方面的规定,为提高公民合法财产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