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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美、中三国体育教师教育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法、比较法、逻辑分析法从体育教师培养: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机构、培养目标、课程;体育教师资格制度;体育教师职后培训展开比较分析,总结出:1)在培训对象的选拔方面:法、美两国没有体育类考试,学生根据兴趣和自身的身体条件申请体育教育类的大学(法国在大学三年级末,美国在大学二年级末)。我国的体育考试在考试时间、内容上各个省市有所区别,录取细则上各个高校也有所不同,但都是以保证体育教育专业的选材质量为出发点。在文化方面,法、美两国高校的录取都以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从人才培养的选材角度来看,学生的文化基础扎实,人文素质高。反观中国体育教育专业,其文化录取成绩较其它专业有很大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后续学习的效果。另外,法、美两国高校享有较高的自治权,所以会在录取时参考面试成绩及学生成长档案,对报考学生多方位的了解,体现出录取手段的多面性。2)在培训机构方面:从绝对数量上分析,美国数量最多,中国其次,法国最少。美国、法国主要是集中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培养,中国则呈现出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体育专门院校的三足鼎立的局面,培养机构呈现出大学化、多元化的特点。3)在学制、学分、学位方面:法国强制规定新进体育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历的要求,所以所修学分最多。美国是以本科教育与硕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来培养体育教师,由于大多数州对新进体育教师有硕士学历要求,因此美国体育教师以硕士培养为主,本科培养为辅。中国的体育教师培养则以本科教育培养为主,以硕士、专科培养为辅的特点,并且呈现专科培养萎缩、硕士培养比重加大的趋势。总之,三个国家表现出上移体育教师培养规格和拓展培养空间的特点。4)从培养目标分析,三个国家都是以教学效果为导向,强调对教学理论与技能的掌握,具有较强的课堂内外的体育教育组织实施能力。三个国家突出了教学能力的技能掌握,法国、中国在突出教学能力的同时,强调了运动技能。5)在课程方面:三个国家课程都包括教育专业课程、普通教育课程、体育专业课程。从课程的形式和结构分析,法、美两国是历时态模式/续时性模式。先进行通识知识的学术性培养,再进行专业性教育,学术性培训与专业性教育是继时性进行。而我国是整合模式/一体化模式。学术性培养与专业性教育以相互配合的方式进行,突出与体育教师职业相关的问题。法国与美国先注重通识知识的学习,再在高年级进行体育教育知识的针对性学习,并且理论课占很大比重。我国的课程设置以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运动技能为中心,突出了体育教育的教师专业能力培养的特点,但就体育课程而言,运动技能学习的时间和比重过大,而相对弱化了理论课的学习。在理论课中,英语、思想政治课程占有相当的比重。6)在体育教师资格制度方面:三个国家的教师资格考试都包括笔试和面试,都注重体育教师专业能力的测查,用综合评估的方式来鉴定教师专业能力。但就考试内容而言,法、美两国的覆盖面更广,测试基本技能、教学知识、所教科目的专业知识,体现出多元考试的特点。从获取教师资格证的程序来看,法、美两国较中国复杂,环节更多,其中把教学实习作为成绩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两国对实践教学的重视。7)在体育教师继续教育方面:三个国家都很注重体育教师职后专业能力的发展,把继续教育制度化,使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连接起来,让体育教师教育一体化。培训模式的多样化,培训内容着眼于教学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职后培训的发展历史来看,法、美两国是先发国家,在培训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的建设上有很多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中国作为后发国家,通过自己在实践中的不断总结和向西方国家学习,已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在培训的模式上已基本与法、美两国同步,在培训效果方面在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对我国体育教师教育的相关建议:1)提高文化成绩要求:从录取角度可以每年适当提高文化录取线,分数可较体育类其它专业要求高,文化成绩应达到普通考生文化成绩的80%,并根据情况逐步提高比重,减少与非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差距,提高职前体育教师的文化素质。2)体育教育专业建立分流机制:可以加强体育教师准入控制,也可让学生在大学学习的过程中对体育教师职业的认识过程中,有自我再选择的余地,让其转入到其它体育专业学习。3)加强通识教育,增加体育教育课程的比重:理论课程与术科相并重,同时突出对学生体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在教育理论课中要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根据小、初中、高中特点细化体育教育类课程,突出它们的差异性。4)完善继续教育的科学化:用成人教育理论指导培训,多介绍前沿的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技术。继续教育的组织方要对培训的承办方的教学内容进行监管,引进第三方评价对培训效果进行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