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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与目的高血压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造成社会经济负担的主要疾病之一。国外研究表明高血压已成为导致死亡的第一位危险因素,疾病负担的第三位因素。在我国,高血压则是我国人口主要死因的第一位。宁夏地处我国西北高原,而且是我国少数民族-回族的主要聚居地,在文化、经济、地理、人类学特征及生活习性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高血压流行病学也不同于我国其他地区。为了能准确的了解宁夏农村目前高血压流行现状及相关的危险因素,以便及时、有效地控制我区高血压的蔓延及其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从而保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对宁夏农村地区居民高血压患病情况及危险因素进行了调查分析。本文通过探讨宁夏农村地区目前高血压的患病率、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及其影响因素,为今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和制定防治策略起指导作用。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我省五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各随机选取一个自然村,总共选取五个自然村作为调查点,将其18岁及以上自然人群作为调查对象。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对调查对象逐一进行问卷调查及相关体格检查。结果本次共调查4941人,其中男性2122人,女性2819人,检出高血压患者870人,高血压患病率为17.61%,标化患病率为13.88%。高血压患病率,男性为14.75%,女性为19.76%,两者比较有统计学差异;回族为16.6%,汉族为18.91%,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患病率随年龄的增大而逐渐升高,40岁开始高血压患病率明显上升,70岁以后达到最高水平。宁夏农村地区高血压知晓率为62.07%,治疗率为47.82%,控制率为13.44%。其中女性知晓率(66.07%)、治疗率(52.60%)均高于男性(54.95%、32.30%)(P<0.01),控制率方面,女性为14.18%,男性为12.14%,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回族高血压知晓率、控制率和治疗率分别为62.01%、13.48%和46.81%,汉族高血压患者则为62.12%、13.42%、48.70%,两者无统计学差异。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性别、年龄、吸烟、口味偏咸、BMI、腰围和高血压家族史为高血压的危险因素,OR值分别为1.807、2.504、2.082、2.717、1.990、1.484和2.860;民族则是高血压的保护因素,OR值为0.800。高血压人群冠心病、糖尿病发生率高于非高血压人群,OR值分别为6.205、3.599。结论 (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18岁及以上人群高血压患病率高于宁夏1998年12.75%的水平,也远远高于1991年全国11.19%的水平,略低于2002年全国农村水平18.60%。(2)女性高血压患病率高于男性。高血压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逐渐升高,40岁以后年龄段人群患病率明显增高,成为防治重点。(3)宁夏农村地区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高于1991年全国高血压大规模调查25%、11.4%、2.9%的水平及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30.2%、14.7%、6.1%的水平,但相比国外水平及国内其他城市仍处于较低水平,仍待提高。女性的高血压治疗情况好于男性。(4)宁夏农村地区高血压的主要危险因素为性别、年龄、吸烟、口味偏咸、BMI、腰围和高血压家族史,民族则为保护性因素。高血压与冠心病、糖尿病密切相关,是冠心病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对糖尿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预警作用,所以说有效降低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水平对防治冠心病、糖尿病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