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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化使排污者和治污者分离.污染责任主体的再界定,需要环境法理依据的突破.责任主体的再界定要以保护受害者利益为底线,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鼓励产业发展为导向.排污者是主要的责任承担主体,治污者在特定情况下成为责任主体,国家在实现受害者救济上也具有特别义务.为实现赔偿数额,应推行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