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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应用4种体重指数(BMI)分类标准,评价新疆3~9岁汉族及维吾尔族(汉维)儿童超重/肥胖率,验证我国学龄前儿童超重/肥胖分类标准在多民族地区的适用性。方法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法抽取新疆4市汉维儿童,测量身高、体重,计算BMI,分别采用国际肥胖问题工作组(IOTF)超重/肥胖标准、WHO 2~1 9岁儿童生长发育标准、国立卫生统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NCHS/CDC)标准及中国2~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和肥胖BMI界值点4种标准对儿童进行超重/肥胖评价。结果 3~9岁儿童共3 824名,IOTF标准、WHO标准、NCHS/CDC标准、中国界值下儿童总体超重率分别为11.5%、12.0%、12.7%、16.6%,总体肥胖率分别为4.6%、7.4%、8.7%、9.8%。4种分类标准在5.5岁前超重检出率差异较大,6岁后检出率差异较小。中国界值超重/肥胖检出率>NCHS/CDC标准>WHO标准>IOTF标准。结论 4种BMI分类标准对3~9岁儿童超重/肥胖检出率有所不同,我国BMI分类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