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辨正

来源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ai667269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察机关直接针对排污者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实践中的普遍做法。但是,检察机关并非环境公共利益的直接代表,现行立法也不能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源依据。由于忽略公益诉讼的功能和权力配置的理念以及同一制度在不同法律制度下的内在差异同,检察机关以现行身份直接介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能会造成民事公益诉讼的结构性失衡。因而,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必须注重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检察机关作为公益的次级代表,应当在行政权不足以维护公益时方能介入,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应对其权力作出适当限制。
其他文献
中共济南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了“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其中,“东强”是要做强东部的科创实力和产业能级,以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推
期刊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因此,“科创济南”被放在了“五个济南”之首,凸显出科技创新在新旧动
期刊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在10月31日,青岛海湾化学召开的PVC/VCM二期项目推进大会上,海湾化学党委书记、董事长邹铁军曾以这样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