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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在工业遗产的诸多利用途径中,改建为体育设施可以产生较多的经济利益,促进城市的健康生活,带来文化、体育产业、全民健身多元化快速发展。工业遗产改造成体育馆既缓解了体育馆的数量问题,许多城市内的工业遗址拓展了体育场馆的分布领域,也为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提供了新的活力。与博物馆,公园相比,改造为体育场馆还具有改善居民生活方式,促进群众身体健康发展全民健身的效果,不仅增加了设施利用率,也可以为周边产业带来更大的消费潜力,获取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对工业遗产向体育场馆发展的利用研究为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提供新的发展模式,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寻找满足国民体育需求的场馆建设路径,促进我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调查法研究结果:1)工业遗产改造为体育设施可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城区内的工业遗产,大都处于群众易于触及交通方便的优势位置,充分弥补了许多体育设施由于地理位置偏远造成大型比赛后使用率低无人问津的困境,为场馆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条件,而且将体育场馆与工业时代气息相结合形成的体育+怀旧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使体育与旅游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缺乏校外动场所只有体育课和学校场地锻炼是我国学生体质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区别于其他建筑,工业遗产向体育设施的改造不仅可以产生健康的环境,更为周边居民带来了健康的生活方式。3)中国工业文化是我国文化在工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一系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国敬业的工业精神都是我国工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等中国特色的精神宝藏。而这与坚持不懈,顽强拼搏,为国争光的体育文化不谋而合。体育场馆与工业遗产的结合促使了两种精神的碰撞,促进了两种文化的交织传承。但是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启动的相对较晚,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轨道,产业变动与技术更新于瞬息之间,传统工业技术落后旧工厂不断被淘汰,使工业遗址越来越多。由于各地政府重视度不够,数量较多等原因,许多遗址还未被纳入统计就已经拆除。而对于体育设施来说,了解各区域的遗产分布数量,才能在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交通设施,辐射人群等重要条件下确定体育设施的建设位置,场馆类型与场馆规模,做到节省工业遗产资源不盲目改建。就法治来说当前我国在国家层面以《文物保护法》为基础延伸出台了《无锡建议》与《关于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在地区层面各地有地方工业遗产保护办法与意见。就制度体系来说我国目前缺少关于工业遗产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大多以政策或意见代替,导致保护力度不够,监管效力低下。为了实现体育功能,工业遗产改造为体育设施的过程中需要新增或改建的地方相对较多,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缺失会产生诸如工程质量降低等问题,对工业遗产造成破坏。作为供群众运动健身的相对封闭的体育场所,工业遗产改造为体育场馆的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到场馆面积与位置等条件,馆内环境对身体机能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许多工业遗产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工厂内污染物质,粉尘,有毒物质大量堆积,在短时间内难以清除。研究建议:通过广告投放,知识宣讲,积极宣传提高政府与群众的工业文化认识与工业遗产保护意识,以关注度的提升促进工业遗产保护进度。工业遗产的统计普查不能仅依靠政府工作人员,也应该发动群众力量吸收群众建议,这样才能扩大统计辐射范围提高统计速度,使濒临破坏的工业遗产迅速得到保护。在工业遗产的选择上,除了符合体育场馆的面积要求,还要充分考虑工业遗产的位置区域,在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利用类型,确定符合体育场馆要求的遗址根据具体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体育场馆。加快对管理意见管理办法的强化升级,制定具有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我国工业遗产数量多,类型杂,范围大,只有《文物保护法》中的个别条款是不够的,要形成系统的工业遗产保护制度体系,专门的工业遗产保护总则性质政策法规是不可或缺的。对工业遗产的所有者,负责人作出明确界定,防止因权责不明出现产权与管理权限不清晰带来的改建再利用过程中的监管不到位或多头管理造成混乱,主管单位负有哪些责任,可以行使哪些措施要有具体说明以增加法律执行效力。建立场馆空气质量检测团队与严格的监管验收机制,规定责任到个人。在初期选择改建的工业遗产时严格监督,场馆改建以前由检测团队进行全面环境检查,发现遗留有难以清除的,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的场馆,坚决杜绝改建为体育用场馆直至环境检测合格,可以经过清除后使用的场馆要进行周期性检验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多数工业遗产具有可利用设施较多空间大的特点,可以通过引入产业多样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产业的催化剂功能,以带动人流,改善区域格局,提高区域品牌建设知名度促进周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