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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人们的代行工具——车的出现而出现。按照交通工程学的观点,构成交通事故主要有三个因素:人、路、车。人包括行人和驾驶员,路包括行车道和公路.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作者收集1999年度受理本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活体鉴定材料进行分析。损伤程度按司发[1990]6号和7号文件《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分为轻伤和重伤。伤残程度按照 GA35—9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分为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