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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然而对于网络活动中产生的个人网络活动踪迹信息即Cookies信息的法律性质,我国目前相关立法中并无直接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认定不一致问题。Cookies信息具备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特征,可通过直接识别或间接识别联系到具体信息主体,应该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对Cookies的保护方式不应该采取以往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信息采用隐私权保护方式",应该适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对于识别出一般性的个人信息采用个人信息保护方式,而对于识别出的私密信息,可以借助隐私权的保护方式,对于隐私权没有规定的,进而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