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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各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大量涌现,由此引发的环境侵权群体纠纷也大量涌入法院,使各国共同面临着集团性侵害造成的小额多数权利救济问题,此类群体纠纷成为困扰各国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如何高效稳妥地处理这类群体诉讼,更是各国司法机关面临的严重挑战。示范诉讼制度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现实需要而产生,发挥着其他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不具有的功能,本文将对此制度从价值与功能、可行性、实现路径方面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