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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参与权是公众享有的参与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权在行政活动中的延伸与具体化。农民参与权既是行政参与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由于环境治理参与权的保障制度与救济制度不完善、缺失等问题的存在,加之农民群体的特殊性,通过加强农民法律教育、完善信息公开、扩宽参与的方式、建立政府责任制度与农民救济制度等方式保障农民参与权的实现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