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为维护公共卫生,预防狂犬病的传播及爆发,澳门民政总署实施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并由辖下之卫生监督部动物检疫监管处,具体负责执行动物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狂犬病是澳门法定强制申报的传染病之一,根据澳门卫生局的统计资料,自1982年本澳开始实施强制性疾病申报至今,未有接获人感染狂犬病的申报或相关死亡记录;而自1980年至今,亦未有发现动物感染或死于狂犬病。目前民政总署针对动物狂犬病的防控措施具体有:(一)实施犬隻年度准照登记制度,并须强制植入蕊片和接种狂犬病疫苗;(二)与卫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处理动物伤人事件;(三)对活动物进口采取严格管制和检疫措施;(四)主动诱捕公共地方的流浪动物;(五)收容市民弃养之宠物犬猫防止被遗弃的宠物成为流浪动物;(六)积极推广宠物犬猫绝育手术;(七)与澳门海关合作防堵非法进口动物;(八)检控不尽责的宠物主人;(九)定期到学校和社区进行公民教育活动提高市民预防狂犬病的意识。民政总署今后将陆续引入狂犬病病原诊断的监测技术、持續推動动物福利及兽医管理之法律建设、及定期舉辦「動物衛生工作坊」以增進本澳狂犬病防控人員的知識等,并适时检讨及调整狂犬病的防控策略与措施,以完善本澳动物狂犬病防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