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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因其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故在企业危险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价中被广泛应用。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发现LEC法亦存在局限性,有些员工在理解和运用LEC风险评价法时存在一定的误区,造成风险评价的结果与实际风险不一致,有时评价出的高度风险或不可容忍的风险并不能代表企业的实际风险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