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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有关官僚制的研究呈现出研究重心的"非中国化"、研究路径的非"中国历史化"、研究问题的"过渡概化"与"零碎化"的特点。这样的研究导致了我们对中国官僚制结构的透视不足,也难以有效地指导实践中的公共行政。本文试图以合法性为解构中国官僚制的逻辑起点与价值诉求,通过对中国行政生态环境的历史与现状分析,阐述当今中国语境下官僚制的合法性悖论与合法性基础的多样性特点。基于不同合法性基础的官僚制组织的建构从根本上讲就是整体意义上的中国公共行政的合法性自我求证,有利于实现中国官僚制在合法性基础上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