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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柱石,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推动国民经济平稳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产生于计划经济解体之后不久,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之前。虽然经历过几次重大的银行改革但却依然存在着产权主体不清、政企难分、市场竞争不够、垄断势力过大和效率低下等等问题,所以继续推进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是必须的。民间资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伴随着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民间资本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投资渠道狭窄,民间资本为了追逐高利润,投机房市、民生物资等,不断炒作出泡沫而且大量涌入民间资本借贷市场,进行着一场“钱生钱”的豪赌。不仅承担着极高的风险,而且没有有效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引进民间资本进入商业银行就是解决现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和民间资本一系列问题的有效方法。利用民间资本产权主体明晰可以解决国有银行产权主体不到位的问题,可以制约国有商业银行的非市场性的政府性行为;而且民间资本的进入必将加剧整个银行业的竞争,打破原有的垄断势力,银行为提高收益必将不能只依靠息差收入,而会提升服务,差异化竞争,优化管理,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国家已经在法律政策层面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但现实是民间资本对于进入国有商业银行却是“看得见,吃不着”。这其中存在诸多的原因:首先,民营资本自身相对于国有资本弱小,从各个方面的数据我们都可以看到我国中小微型企业面临艰难的融资问题,在政策扶持,信息获取,资源获得方面和国有企业相比都处于不公平境地。作为民间资本中占主要地位的民营企业自身没有做大做强,普遍存续时间短,市场成熟度有限何以有实力进入我国国家资本把控的商业银行业?另外是“两道门”的原因,民间资本是被允许放行进入,但繁冗的审批制度和附加条款、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改革措施不到位等等还是阻挡着民间资本的进入。还有,即使民间资本可以进入但是难以做到与国有资本实质上的平起平坐,决策经营权还是在国家手中,制衡国有商业银行非市场行为会变成一句空话,民资进入会变相成为国有银行高管非市场行为的“帮手”,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另外,国有资本在我国国有银行中股权占比过高,挤占了民间资本进入的空间,而流转出这些国有资本是否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也是全民关注的焦点。所以在国有资本流转机制没有完善之前,国有银行管理者不愿冒着“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降低国有股份。种种这些成为民间资本进入我国商业银行的道道壁垒。针对这些壁垒我们可以逐步破除:法律上完善民间资本进入的细则,保护民间资本的权利;大力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民间资本并合理引导其进入我国商业银行业;健全和完善我国金融资本市场,为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流转创造有利平台;降低国有资本在四大行的占比,为民间资本进入腾出空间;完善和强化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国有资本减持银行股份后民众对于银行业的信心,为退出机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