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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在中国沿海的船舶碰撞事故中,商船与渔船间的碰撞一直占有不小的比例。碰撞发生时,渔船总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受损、翻沉、人员伤亡,这些通常都是渔船被碰后所面临的后果。为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一些人型航运公司,对所属船舶下达了不管当时环境和态势如何,与中国籍渔船相遇时,都必须主动避让的规定。上述规定实施后,笔者获得的信息是,这些公司的船舶在中国沿海与渔船发生碰撞的几率呈明显下降趋势。笔者认真地研究了这方面的论文,也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