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负债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不仅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而且具有一定的治理效应,如监督企业高管的工作、抑制自由现金流、充当管束和信息角色等等。很多学者也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负债能够显著地提升公司绩效这一结论。然而,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却呈下降趋势。那么,负债水平的降低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还是会成为抑制其发展的一种障碍呢?我国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时开始尝试施行股权激励;2006年国资委印发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开始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试行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国办发[2014]15号)首次提出“要探索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机制,经批准容许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产业上市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展开股权激励试点”。现阶段,我国实行着以薪酬激励与股权激励相结合的高管激励机制,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效的股权激励契约能使高管与股东效益曲线趋于一致,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内部的代理成本;同时,也提高了高管调整资本结构的积极性,促进对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目前对负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间作用关系的研究中,大多将三者两两割裂开来。本文以2010-2016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文化产业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在充分考虑了负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两两变量之间内生性,以及结合文化产业自身特殊性的基础上,考察了文化产业负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关系。进一步地,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本文探讨了不同产权性质以及不同市场化程度下负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关系,检验三者作用关系的稳定性。按照研究内容,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价值,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阐述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文献综述。梳理负债、股权激励以及公司绩效间作用关系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本文的研究观点。第三部分,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假设提出。本文在界定了文化产业、负债、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等关键变量,并对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权衡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负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作用关系的相关假设。第四部分,实证研究设计。主要介绍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变量说明与模型设定部分。第五部分,实证结果与分析。主要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回归分析、进一步的分析和稳健性检验。本文运用联立方程组控制变量之间的内生性,实证检验了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负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间的作用关系。进一步地,本文基于中国独特的制度背景,考察了不同所有权性质以及不同市场化程度下负债、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作用关系,检验三者作用关系的稳定性。第六部分,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整体性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文化产业资本结构、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制度、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研究结果表明:(1)文化产业负债水平的上升不利于提高公司绩效,即文化产业目前的低负债水平对公司绩效的提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结合文化产业的特征,本文认为文化产业应该保持目前的低负债水平。(2)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并且股权激励对负债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有正向的调节作用。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股权激励实施的范围和强度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应当适当提高股权激励的范围和强度。(3)在考虑上市公司所有权性质和不同地区市场化程度差异的情况下,负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作用关系的显著性程度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股权性质和市场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