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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利弊、存废问题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司法制度,在保证案件实体公正和区域执法均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与公开审判制度、回避等制度的冲突也显现出来。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成果,重新整合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解决“入世”后的法律冲突等问题具有积极的、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