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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腐败行为是当今世界各国重点打击和防范的犯罪行为。国际社会除了对恐怖活动、民族冲突予以重点关注之外,第三大国际公害就是日益严重的、呈现出组织化和跨国化的腐败犯罪。在诸如贪污、挪用、洗钱、贿赂等腐败犯罪行为中,贿赂犯罪由于其易得逞和不易侦破性而成为危害性最大、最普遍、多发的腐败犯罪。因此,在国际反腐败立法的历史发展中,针对防范和打击贿赂这一类型的腐败犯罪是其立法的重要内容。也正是这一方面的国际性立法(条约)对中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最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