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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汽油车的PM2.5排放测定表明催化器过期未更换的汽油车(行驶38万公里)PM2.5高达1080微克/立方米;HC,NOx和CO排放测定表明行使18万公里的国3车超标10倍左右,行使32万公里的国3车污染物超标20倍以上,远超过有铅汽油和化油器时代的排放。按照催化器的里程寿命和时间寿命估算,2014年底全国1.3亿辆中,有近1亿辆催化器过期处于排放超标状态,是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主要来源,其原因是由润滑油里的磷,锌及结碳沉积物造成的催化器孔道堵塞。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催化器的里程寿命和时间寿命的强制实施的法规未得到实施。汽车的PM2.5具有粒度小,毒性大,数量极大,不沉降和在人的呼吸带内排放,危害远大于其他类型的污染。更换催化器的结果证实可实现在用汽油车HC,NOx和CO排放的数十倍至上百倍下降,存在巨大的减排空间。管理好在用汽油车的污染排放关键在于形成两个管理制度上的闭环。第一个为催化器制造商,催化器更换者和车主之间的管理制度闭环,此闭环包括::(1)催化器制造商的催化器必须通过认证合格才能作为替代催化器销售;催化器应有三个保修单,一份给催化器更换者(维修站),一份给车主,一份由维修站返回给制造商,如果催化器造假必须接受高额罚款和处罚;(2)对于催化器更换者(维修站)必须通过技术认证,获得授权才能从事催化器更换;更换用催化器必须是通过认证的合格催化器,如果用不合格催化器进行更换必须接受高额罚款和处罚;(3)对于车主,催化器的里程寿命或时间寿命到期必须强制更换,如不更换必须接受罚款。这样就在催化器制造商,催化器更换者和车主之间形成一个管理的闭环。第二个为检测站和催化器更换者之间的管理闭环,此闭环包括:(1)对于检测站,应明确规定检测的目标是将催化器未达到里程寿命或时间寿命,提前失效的排放超标车检测出来;而催化器达到里程寿命或时间寿命的汽油车,不用检测直接进行催化器更换。(2)检测出来的排放超标车,必须到认证合格的催化器更换者(维修站)进行催化器更换,而不能到未经认证维修站更换;(3)检测方法应统一为简易瞬态工况法,并且为冷车检测或等效冷车检测。(4)如果出现检测作假,应给予和催化器制造商,催化器更换者和车主同样的处罚。这样就在检测站和催化器更换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管理制度上的闭环。(5)排放检测必须按照GB18352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进行,坚决纠正按放宽数十倍至上百倍的所谓在用车推荐限值(GB18285和HJ/T240)进行检测的错误。(6)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法规的制定,对催化器制造商,更换者和检测站的定期抽检,监管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