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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学龄前儿童粗大动作发展及其家庭多种因素的影响。动作是人类生存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也是人类早期与外界环境接触的主要手段之一。3-6岁是个体生长发育和粗大动作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成长过程中的性格、认知方式、行为表现以及其他各方面发展都受动作变化的影响。人的发展受其生活和与之相互作用并不断变化的环境及所有生态系统的影响,儿童粗大动作的发展也不例外。环境可以刺激行动,家庭环境提供行动的机会,从而刺激运动的发展。在儿童发展领域,环境影响被认为是最佳成长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尤其是家庭环境是主要的。对于学龄前儿童来说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行为及对参加体育运动的态度对其粗大动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在研究学龄前儿童粗大动作发展的基础上,探讨家庭因素对儿童粗大动作发展产生的影响,试图从社会学视角探讨家庭中家长参与体育运动情况、对孩子参加体育运动的态度与学龄前儿童粗大动作发展之间的相关性,为促进儿童动作发展、改善和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对象:本文以3-6岁儿童粗大动作发展情况及家庭因素影响为研究对象,从苏州市的苏州大学幼儿园抽取3-6岁儿童为调查对象,儿童样本175名,平均年龄为4.53±0.92岁。其中3(3-3.5)岁儿童47名,4(4-4.5)岁儿童50名,5(5-5.5)岁儿童61名,6岁儿童17名。研究方法:儿童粗大动作测量:采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Dale A.Ulrich博士(1985)编订的粗大动作发展测验(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 Pment简称TGMD-2)测评儿童粗大动作发展的水平。该测验主要包含了身体位移运动技能(跑步、前跨跳、前滑步、侧滑步、单脚跳、立定跳远)和物体操作技能(原地拍球、双手接球、地滚球、上手投球、踢球、击固定球)两个方面。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两名苏州大学研究生对儿童的粗大动作发展水平进行评分。问卷调查法:采用自行设计的《家庭体育运动相关的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体育运动情况、家长对儿童参加体育运动的态度以及家长对儿童动作认知情况。被调查者的家庭体育运动情况是每周运动时间和运动次数的总和,态度总分和对儿童动作认知是各道题分数的总和,记分方式采用Likert五点计分法,问卷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种回答,分别记为5、4、3、2、1分。问卷的发放:由于粗大动作测试儿童样本量为175,故选取与测试儿童相对应的家长发放《家庭体育运动相关的调查》,经过二次补测得到最终得到问卷175份,均为有效问卷。数理统计法: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的输入,使用SPSS21.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数据结果表示为平均值±标准差。分别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双因素方差分析比较儿童的性别、年龄、参加体育兴趣班对儿童粗大动作发展影响,采用偏相关分析家长对儿童参与体育运动的态度、家长对儿童动作的认知与儿童粗大动作发展之间的相关性。研究结果:3-6岁儿童粗大动作发展得分存在显著的年龄差异(P<0.05),随着年龄的增长男童女童粗大动作得分均值都有所提高,儿童粗大动作的发展性别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学龄前儿童是否参加体育兴趣班对儿童粗大动作发展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是否为独生子女对儿童粗大动作发展水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学龄前儿童粗大动作发展与家庭参与体育运动情况与呈相关关系,而与家长对儿童参与体育运动的态度不相关,其中家长对儿童动作的认知与儿童粗大动作发展呈正相关。研究结论:3-6岁学龄前儿童粗大动作发展水平差异与年龄、是否参加体育兴趣班有关,与性别、是否是独生子女无关。而家庭参与体育运动情况和家长对儿童动作认知情况与儿童动作发展水平具有相关性,家长对儿童参加体育运动态度与儿童动作发展水平不具有相关性。家长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儿童参加体育运动对儿童粗大动作发展有重要作用,所以要提高家长的体育运动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环境对增强儿童粗大动作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