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人代位求偿制度,是根据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和民法的公平原则产生的制度,一方面及时补偿受害人损失,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同时使负有责任的第三人承担责任以保障公平。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建立了保险关系;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了保险金;保险人代位求偿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度。除此之外,实务当中还须明确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作为保险人代位求偿的请求权基础,如: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当得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