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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环节,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步伐,2006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社区坚持防治结合方针,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贯彻中央国务院卫生改革的精神,同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启动了上海卫生综合改革,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团队服务模式,以家庭健康责任制为抓手,为上海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六位一体”的服务。截止2006年底全市由临床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的全科团队的数量已经达到958个。社区预防保健服务以预防和保健为先导,以公平、效率和可及性为优势,由于其所需的费用占卫生费用比例小,而却能通过疾病监测、发现社区优先健康问题、通过健康宣传使居民关注卫生问题和改善卫生习惯而得到日益发展和重视。为了保障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目前,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0年的每万人8万元达到了2006年的每万人至少30万元,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现有涉及预防保健工作的规范以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各病种的技术规范为主,以病种为条线,以预防保健专业机构为主要实施者,在实施过程中专业要求考虑较多,居民需求考虑较少。随着社区公共卫生网络功能的不断完善,迫切需要制定符合《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项目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体现社区网格化、属地化管理模式的、指导全市社区卫生工作的社区预防保健工作技术规范,包括技术要求、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