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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的司法环境和司法资源仍不足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必须通过司法改革使司法逐步走向现代化和科学化。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后,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逐渐展开,中央相继出台了大量的司法改革文件,而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以下简称巡回法庭)是众多改革措施中的一大亮点,将巡回法庭置于我国当前司法环境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很有必要。目前我国已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对其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各巡回法庭也已运行了一段时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了确保司法改革达到良好的效果,缩短改革试错周期,减少试错成本,因此要采用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方法较为全面系统地对巡回法庭的管辖权和受案范围、司法行政事务、审判辅助人员、专业法官会议及法官的工作和生活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面对当下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巡回法庭应当在改革完善提审和管辖权制度、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审判辅助人员的可靠性以及加强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以确保巡回法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