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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旧中国的教育史,可以说是以男子为中心的教育史,女子教育所占的比重可谓少之又少,直到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女子小学堂章程》的公布,女子教育才得以正式承认.在这以前,女子教育大都是由母亲或私塾先生(或闺塾师)负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近代以前的家庭教育就逊色于学校教育,这一点从辈出的中国历代才女身上便可探知一二,仅例举知名的才女就有卓文君、蔡文姬、鱼玄机、上官婉儿、李清照等,由此也可窥见中国士大夫阶层对女子教育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