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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治之端也。随着依法治国深化,区域与城市的治理将上升为法治。我国空间规划体制改革是学术界、行政界以及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大都市区规划编制方法尚在探究与尝试。沿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可面临"终局性"缺乏易于操作的调整机制,"静态化"缺乏灵活地引导实施过程的困境。因此,大都市区规划编制的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下科学动态规划的必然方向。本次研究选取规划法治历史悠久成熟的英国大伦敦地区作为借鉴对象,基于规划立法阶段梳理英国与伦敦的规划发展历程,针对现行伦敦规划编制方法,从编制主体、编制过程及编制保障三个方面分析它们的结构组成、解析它们的法理内涵。首先,伦敦规划编制主体由权力机构自上而下指导设立、行政机构自下而上废除变更,集大伦敦市长团队、大伦敦议会与合作机构为一体的公私合作伙伴。然后,伦敦规划编制过程是一个融合了变革创新的战略规划、持续更新的预备规划与修订规划的动态规划系统。最后,伦敦编制保障分为由伦敦规划年度监测报告作为核心措施、伦敦发展数据库作为数据支撑的技术保障,以及由线上参与、线下互动与权利行使三种方式构成的公众参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