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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方法:联系监督管理实际进行法条分析。结果与结论: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问题无法按照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在现有法律环境下,可以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六十二条进行处理;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亟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