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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休闲农业在1960年代开始萌芽,历经1980年政府开始正式辅导休闲农业,1992年订立休闲农业法规,1996年休闲农业法规区分休闲农场与休闲农业区的概念,乡村旅游有其发展的平台,2001年公布促进旅游发展的新战略,并制订《民宿管理办法》,规范民宿经营。依据台湾休闲农业学会办理《休闲农业场家全面性调查计划》分析报告,2004年全台休闲农业场家数计有1102场,2007年1244场。2011年6月经农委会核准划定公告的休闲农业区达71处。可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产业大饼不断扩大,吸引大量场家竞相投入,俨然成为农业转型发展的主要业态。影响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因素可归纳为:生态旅游、国民所得、休闲时间、政策法规、观光策略、体验经济、服务质量、传统农业经营、交通、国际化等十项因素。预测台湾休闲农业的未来发展有:特色化、体验化、知识化、生态化、健康化、合法化、区域化、精致化、效率化、度假化、融合化、国际化等十二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