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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擘画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布局,在总体安全观的俯瞰下,个人信息不仅关涉每个公民的具体个人利益及他人利益,而且影响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安全。个人信息主动、被动、侵权与非侵权四种形态跨境流动中存在安全风险,个人信息自主论有失偏颇,个人信息保护应从个人控制走向社会控制。在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中应当借鉴美国的监管经验,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与监管并重的法律规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