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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关于数字货币代持解除行为涉税处理的具体规范体系,鉴于相关实践案例较少、问题相对复杂,以审视目前制度环境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可为解决该问题提供必要的外部证成。在以数字货币形态、具体代持场景、监管技术水平等变量构建研究维度后可发现,该问题涉及金融财税法、金融科技法与金融监管法,而若税收手段运用得当,或可通过金融课税有效弥合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之间"张力"作用形成的罅隙,形成完善我国金融治理体系的功能主义进路。进一步地,若要保障税收手段运用得当则需要从税法基本原则中寻求理据支撑并构建"应景"的解释路径,结合该问题的前述研究维度及其在概念法学、领域法学、应用法学语境下的特征,可发现该问题与税收法定原则、量能平等负担原则、税收中性原则等三项原则间的勾稽关系,在通过语境、原则、实践层面的讨论后可基本形成解决该问题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