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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竞技面临着一边是每年快速增长的电子竞技产业,另一边是学界和社会的激烈争议的对立格局。如何消解这种张力,在结合国外电子竞技法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基于社会治理视角,认为"疏比堵"更具有现实意义。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应该是因恐惧以身体活动为主的传统体育项目可能消亡而阻止科学技术的嵌入下的电子竞技运动发展,而是应该前瞻性地为未来电子竞技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做好思想准备与法规应对。1问题的提出最早的电子竞技比赛于1972年举行,上世纪90年代开始真正扩张,随后电子竞技开始走向彻底的专业化道路。21世纪初,电子竞技时代降临,2010年以后电子竞技产业出现了指数级增长。根据数字游戏追踪机构Newzoo的数据,2016年,电子竞技的全球收入(定义为媒体权利、广告、赞助、商品、门票和游戏发行商费用)达到4.93亿美元,比2015年的3.25亿美元增长可观。直播、流媒体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总人数也从2.35亿增加到3.33亿。电子竞技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媒体和商业的关注度升高。2003年11月,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电子竞技为我国正式开展的第99个运动项目,在政策层面上承认了电子竞技的体育地位。2013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成立中国电子竞技队,从行动上进一步将电子竞技运动实践化。2017年11月,第六届奥林匹克峰会热烈讨论了电子竞技的快速发展势头以及奥林匹克在此趋势下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峰会上,国际奥委会官方宣布,认证电子竞技运动成为正式的体育项目。2018年亚运会上,中国电子竞技队首次在亚运会这一重大国际赛事上亮相,并取得了亚运会历史上首枚亚运会金牌。然而我们也关注到国内各官方媒体平台未直播电子竞技赛事视频,这一微妙现象可以理解为政策与社会舆论之间的变通式妥协。2019年国际奥会可能意识到电子竞技所面临的巨大社会争议,又宣布暂不考虑电子竞技入奥。一边是每年快速增长的电子竞技产业,电子竞技娱乐已经烙印在年轻人的日常娱乐习惯中。另一边是学界、社会的激烈争议,从电子竞技是否属于体育项目一直到电子竞技是否是精神鸦片予以热烈讨论。然而本文并不参与这类争议,而是基于社会治理视角,认为疏比堵更具有现实意义,这亦构成了本文的研究起点。2."电子竞技"概念解读3.国外电子竞技法规研究综述本文以WebofSciences数据库为基本文献来源,其他外文数据库为辅,重点查阅了2008年到2018年1月初以来的相关文献,通过webofsciences数据库的引文分析报告和检索分析报告对近10年来国外文献进行了梳理归纳。国外电子竞技法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电子竞技诚信监管、博彩监管和电子竞技进大学的法律问题。4.对我国电子竞技规范化管理的启示4.1国外电子竞技规范化管理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国外关于美国电子竞技进入校园的法律问题在我国大学校园里是几乎不存在的,这与国情有很大关联。美国的大学体育联盟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严格法律基础至上的,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各大联盟必须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行使电子竞技的管辖权。虽然在我国校园里面是否引进电子竞技或大学生体协是否有权监管大学竞技体育,这在我国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法律问题,更多的是对于在校园进行这类电子竞技活动是否会对学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但是美国的这种大学生体育联盟的法制观念还是值得我们去研究去借鉴,并进行本土调整,以践行依法治国、依法治体的国家法制理念。4.2我国电子竞技规范化管理本土化建议电子竞技尽管在2003年就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认可,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当前的发展势头。体育领域内最根本的法律《体育法》中也没有关于电子竞技这一新兴项目的法律法规。但外围赌场、电子竞技反兴奋剂、腐败、黑客等问题又确实存在于这个社会中,这些问题会直接干扰到电子竞技的健康发展,损害电子竞技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我国,赌博行为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利用电子竞技赌博会干扰电子竞技的公平性,产生当前类似于"黑哨"、"假球"等腐败行为。对此,我们应该对可能产生的违法及偏离行为有针对性的规范和监管,共同促进我国电子竞技行业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的电子竞技运动,保障网络的安全性至关重要。我们有必要在借鉴国外一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内监管电子竞技的越轨行为。对外警惕离岸赌场或其他非法赌场对电子竞技的干扰。5.小结电子竞技的野蛮生长掩盖了他们与当前主流体育的相似之处,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不应该是因恐惧以身体活动为主的传统体育项目可能消亡而阻止科学技术的嵌入下的电子竞技运动发展,而是应该前瞻性地为未来电子竞技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做好思想准备与法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