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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在纠纷案件活体检验中,某些少数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报复他人、为得到较高的经济补偿、为了减轻处罚等,常出现无伤装伤,夸大伤情,以病充伤,陈旧性损伤冒充新鲜损伤,造诈伤等,给法医检验鉴定工作增添了复杂性,容易出错鉴定,造成不良影响,现浅谈以下几方面诈伤(造诈伤)案件的受理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