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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信托是由残疾人本人、亲属或者其他人建立的,以残疾人为受益人的信托,通过持续管理、运用、处分财产,满足残疾人保障的需要,解决残疾人及其父母、社会的后顾之忧。我国残疾人及其亲属已积累发展成为巨大的人群,国家、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减轻、消除残疾给残疾者带来的障碍,让残疾者享受尊严、平等与自由的生活。信托制度与扶养、监护制度配合,可以共同为残疾人权益保障提供制度支撑。多种信托类型提供的财产管理服务使残疾人得到持续的关怀,推动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根据境外成熟的残疾人保障信托运行实践,在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后,我国可以构建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体系。本报告共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残疾人保障信托的引入,介绍了残疾人保障信托的概念和主要的信托类型。我国已有8500万残疾人并在持续增加,与残疾人关系紧密的亲属超过3亿人。残疾人保障财产的管理与转移没有相应法律规定或者实施细则。《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扶养人、监护人管理残疾人财产"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残疾人权益非常必要,具有紧迫性。现有信托制度对残疾人保障信托提供的依据简单粗糙,对信托财产管理转移、登记、处分等制度支撑不足。信托业主管部门和残疾人保障事业主管部门对残疾人保障领域信托制度的研究滞后,社会对建立残疾人保障信托缺乏了解;信托活动的税收、财产转移等配套制度不足等,影响了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建立。第二部分介绍了境外有关残疾人保障信托的经验。境外相关国家(地区)发挥信托制度在残疾人财产管理、转移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多种信托服务,增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力度;有的国家(地区)利用税收政策,扶持促进残疾人保障信托的发展;有的还利用信托原理规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残疾人的财产,成功做法值得借鉴。第三部分对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做了理论分析,探讨了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的制度功能与比较优势,指出残疾人保障信托可以充分保护残疾人家属对财产用于残疾人保障的目的,实现保障财产的长期安全的积极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公共受托人等6种信托类型可以为残疾人提供财产管理服务。同时,对信托的构成框架、监察人制度的必备性、信托财产登记、税收优惠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在信托制度下,当残疾人的扶养人、监护人等残疾人的照顾人辞世后,信托受托人可以始终持续履行财产管理职责,保护财产安全、使用信托财产用于残疾人保障。依据保障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应当设立公共受托人制度,健全社会的照顾和制度救济,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管理财产。残疾人保障信托主要需要完善的配套制度是:信托监察人、信托财产登记、残疾人保障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等。第四部分提出了建立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的设想。研究指出,为应对我国老龄化和残疾人持续增加的形势,基于普惠信托、聚焦民生需求的发展理念,借鉴成功经验,利用6种信托类型,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可以建立起我国的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体系。具体构建设想是,利用信托制度动员多种力量发展残疾人保障事业;建立以营业信托为主体,金融信托为核心,大型商业银行为骨干,其他各类信托为补充的残疾人信托服务体系;鼓励残疾人保障信托服务创新,提高残疾人财产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管理服务;以信托原理为基础,完善监护人、救助人制度;完善残疾人保障信托的公共监管、内外部监督、权益救济机制。同时,利用税收、收费、补贴、资助等方式,鼓励残疾人保障信托事业的发展。第五部分为收益分析与风险管理,残疾人保障信托是高收益、风险可控的制度改革。从收益看,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体系构建能够在残疾人本人、残疾人家庭、国家与社会等方面获得良好的效应。从风险管理看,残疾人保障信托运行中需要管理的风险是:受托人信义义务违反风险、信托财产运用处分风险、信托财产管理损失风险等。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可以实现管理风险、维护残疾人保障信托的正常运行。受托人责任保险、信托财产登记、受益人合法权益保障救济机制等,有利于化解风险、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加快推出。第六部分是建议与举措,报告认为,构建残疾人保障信托制度体系是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实施普惠信托、关注民生的重要任务,既是信托业发展机遇,更是信托产业服务社会进步大局的重大任务,应该着力推进。建议国家尽早启动这项事业。要及时修改《信托法》,完善残疾人保障信托的法律支撑;改革商业银行监管规则,鼓励提供残疾人保障信托服务;建立公共受托人制度,完善、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明确民事信托的主管机关与管理规则,为民众自我保障提供制度依据;鼓励营业信托扶持民事信托,依托金融营业信托机构发展残疾人保障民事信托;完善监护人、公共救助人管理残疾人财产、残疾人救助和供养财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监管,以受托人信义义务规则为基础,建立科学务实的风险监管;完善信托监察人制度、加强细化主管部门和残疾人团体对残人保障信托的监督权,健全残疾人保障信托的监督。明确信托税赋的特别规则,鼓励家庭和社会建立残疾人保障信托;通过受托人责任保险、完善残疾人保障信托风险缓释机制,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