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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市选取了11辆在用机动车,利用便携式车载测试系统中的颗粒物采集系统,获得了机动车尾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结果表明,柴油机动车和汽油机动车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470±1.921mg/m3和1.880±1.559mg/m3.各自的排放因子分别为14.307±12.451mg/km和1.266±0.872mg/km.采用热碳分析仪对尾气颗粒物中的有机碳(OC)和元素碳(EC)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碳质组分分别占柴油机动车和汽油机动车排放颗粒物质量浓度的为76.32%和66.99%.汽油机动车颗粒物中OC/EC的比值明显大于柴油机动车颗粒物中OC/EC的比值.结合在用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可知,随着汽油机动车随着标准的加严,OC/EC的比值呈下降趋势,而柴油机动车颗粒物中的OC/EC的比值,则随着标准的加严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