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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南岗工商分局根据省、市局关于建立市场长效机制的指示精神,结合南岗区域内市场发展特征和形势,从夯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规范》执法基础入手,完善、创新市场监管模式,通过在区域市场内完善“三高两低”机制即经营主体高素质(含市场经营主体、商品经营主体)流通商品高质量、商品市场高诚信;消费行为低风险、经营过程低损耗,在市场监管长期效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与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