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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背景及现状中医药膳符合现代社会养生保健和自然疗法的社会需求,但由于长期以来无有效的行业管理规范,从而制约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重点开展中医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应用,系统开展中医治未病标准、药膳制作标准等研究制定。"为中医药膳指明了发展方向。2010年初,中国药膳研究会制定并发布了《中国药膳制作及从业资质基本要求》,填补了国内空白,明确了部分药膳的制作原料、制作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等基本要求。2015年11月,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编著的《常用特色药膳技术指南(第一批)》发布,指南公布了17种贴近民众生活,适合常见病、多发病及大众人群药膳调理、食养的中医药膳品种。2016年底,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由湖南中医药大学为主要起草单位编制的《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通则明确了相关定义,规范了药食同源药膳调理的使用原则、配伍原则、禁忌以及适用范围,也对现有部分标准进行整合、提升,推出了87种"药食同源"药膳原料的体质匹配建议,以指导药食同源药膳的临床应用。2《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内容简介在通过开展历史本草考证和文献调研形成初稿后,邀请全国权威专家多次进行论证和企业调研,经反复修改最终形成《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本《通则》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如下:(1)《通则》首次明确了药食同源及药食同源药膳的定义,界定相关概念以便统一认识。《通则》将"药食同源"定义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是指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且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动物和植物可使用部分(包括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将"药食同源药膳"定义为: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药食同源的基本思想,将药食同源中药与食物相配伍,经传统或现代技术加工而成的,具有调养、康复、保健作用的一类膳食。(2)《通则》规范了药食同源药膳调理应遵循的使用原则:总原则为平衡阴阳、扶正祛邪,具体表现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以及三因制宜等原则;配伍应遵循"君、臣、佐、使的原则;还应遵循传统中医药膳学的配伍禁忌;将适用范围限定于亚健康人群和疾病患者(尤其是疾病康复阶段患者或慢性病患者)。(3)结合卫计委2002年颁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为该名单上的87种物品作了体质的匹配推荐,为指导临床应用提供可参考性依据。3《通则》制定的意义与适用范围标准制定顺应了国家中医药发展的战略,有利于保障中医药膳的科学使用与安全消费。标准通则为药食同源药膳的科学规范使用提供了技术指南,将推动中医药膳技术服务和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相关企业更加关注中医药膳服务水平及产品质量,使行业内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竞争,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技术与文化的推广与传播。本标准可广泛适用于医院、药膳餐厅、康养机构与企业以及热爱养生保健群众科学规范的使用中医药膳。4《通则》的宣传推广及应用2016年底,《药食同原药膳标准通则》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中国医药报、中国中医药报、健康报、人民网、健识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起草制定单位还通过整合湖南省科技、资源与产业优势成立了"湖南省药食同源功能性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成立药食同源产业联盟,在各大高校、学会、企业进行对接和宣传推广,部分联盟企业、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也拟将《通则》作为行业行为的指导标准。利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编制专家多次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介绍《通则》内容、制定意义及推广应用情况等。同时组织青年教师面向相关社会群体介绍《通则》,使更多人群了解标准通则并主动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