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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眼(quiet eye,QE)指动作发起前对相应目标区域(3°视角内)持续时间超过100ms的最后注视时间或追踪时间(移动目标任务)(Vickers,2007)。研究发现静眼时间与成绩相关,但这不代表静眼是成绩的前因变量。为了检验两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将静眼时间作为自变量加以操控。本研究在一项移动目标任务中操控静眼时间,探讨静眼时间长短对成绩的影响,同时检验静眼的在线注意控制和动作行为程序功能(Vickers,2009)。本研究假设:缩短静眼时间导致成绩变差。实验1使用一项字母报告任务操控静眼结束时间进而操控静眼时间。16名研究参与者完成20试次(静眼结束时间早、晚两种条件各10次,以AB-BA法平衡顺序效应)的移动目标任务。操控检查有效,两种条件的静眼结束时间差异显著;但静眼开始时间无差异;静眼时间差异显著,F(1,15)=37.26,p<.001,η_p~2=.71。静眼结束时间提前导致成绩显著变差,F(1,15)=23.91,p<.001,η_p~2=.61。静眼时间与成绩存在因果关系的假设得到支持,同时静眼的在线注意控制功能得到支持。但实验1的问题是字母报告任务可能占用额外认知资源,影响结果。实验2使用视觉掩蔽操控静眼结束时间以及静眼开始时间,探讨静眼时间与成绩的因果关系,同时比较静眼的两种功能。16名研究参与者完成40试次任务,无掩蔽、早期掩蔽、晚期掩蔽、双重掩蔽4种条件以随机顺序呈现。操控检查有效,早期掩蔽和双重掩蔽的静眼开始时间显著更晚;晚期掩蔽和双重掩蔽的静眼结束时间显著更早;掩蔽导致静眼时间显著缩短,F(3,13)=186.18,p<.001,η_p~2=.93,无掩蔽最长,其次为早期掩蔽,再次为晚期掩蔽,双重掩蔽最短。4种条件之间成绩差异显著,F(3,13)=13.22,p<.001,η_p~2=.47,无掩蔽最好,其次早期掩蔽和晚期掩蔽(二者无显著差异),双重掩蔽最差。总而言之,静眼时间和成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静眼训练(旨在通过延长静眼时间提高成绩的训练方法)的实施提供实证支持。另外,静眼的动作行为程序作用和在线注意控制功能均得到支持,静眼早期阶段和晚期阶段对成绩均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