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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人类认识和研究原生动物已有300多年历史。根据文献记载,荷兰学者Antony vallLeeuwenhoch(1632-1723)在他自制的显微镜下首先发现微小生物。18世纪时,把这些微小生物称为Animalcula(小动物)或Infusoria(纤毛虫)。直到19世纪初,德国学者Goldfuss(1817)首先创立Protozoa(原生动物或原虫)这一术语,但他没有给其下过定义。Siebold(1845)才对原生动物下了正确的定义。德国学者Butschli(1881)是第一个提出原生动物在单细胞模式基础上的分类系统的人,他把原生动物门划分为4个纲—鞭毛虫纲、肉足虫纲、孢子虫纲、纤毛虫纲。这一分类系统曾被当时原生动物学家所接受并使用。随后由Wenyong(1926),Kudo(1950),Hall(1953),Biocca(1957)等学者不断有所改动。这时期原生动物分类分为2个亚门,即质走亚门和纤毛亚门。质走亚门较为原始,包括肉足虫纲、鞭毛虫纲和孢子虫纲;纤毛亚门较为复杂,分为纤毛纲和吸管纲。近代研究表明,传统上用这些类群来分类是不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