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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深海勘探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能力的提高,具有极高科研与商业价值的深海区域海底资源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深海区域海底资源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管辖,为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相关主体只能取得海底资源的排他性支配权力。本文研究深海区域海底资源的物权属性及物权形式规则,并结合我国国内实践分析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衔接问题。